東莞陽光網訊 居住證過期了,請抓緊辦理簽註(延期)!廣東省公安廳下發通知,鑑於我省已逐步轉為常態化疫情防控,決定從2021年2月1日起恢復原有簽註政策,即取消疫情期間居住證延期簽註服務。
據瞭解,對2021年1月31日前居住證逾期未簽註,並在2021年2月1日前完成簽註的,視為按期簽註居住證,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年限連續計算;對2021年1月31日前居住證逾期未簽註,並在2021年2月1日後完成簽註的,未簽註時間視為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,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。補辦簽註手續的,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,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。
舉例解讀兩種情形:
事例一:2019年12月20日居住證有效期滿未簽註,在2021年1月15日完成簽註,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年限向前順延自2020年1月1日起連續計算。
事例二:2019年12月20日居住證有效期滿未簽註,在2021年2月20日完成簽註的,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年限自完成簽註當天(即2021年2月20日)起計算。
如何簽註居住證
方法一:利用“粵省事”平台,網上辦理居住證簽註,並以雙向郵寄方式交領證件,實現“零跑腿”辦理。或經“粵省事”平台審核通過後,市民預約到現場補擦寫居住證。具體辦理指引請掃以下的二維碼:
方法二:打開微信掃一掃以下二維碼,關注“莞家政務”,在“預約辦事”裏,預約到現場辦理居住證簽註業務,記得攜帶居住證、居住地址證明等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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